N江淮晨报
昨日上午9点20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郭某涉嫌诈骗27人1.4亿余元案件。
郭某,32岁,合肥人,曾在五里墩街道工作,后被停薪留职。据起诉书指控,2009年以来,郭某在无正当职业和投资渠道的情况下,明知自己资不抵债,虚构与合肥某担保公司合作做企业担保金业务,以从事放贷业务为借口,通过许诺支付4分至1毛不等的月息,骗取李某、丁某等27人共计1.4亿余元。
郭某交代,骗来的钱有2000万元用于个人消费,购买了多处房产、4辆豪车及手表、首饰等奢侈品。郭某称,其余的钱用于偿还高额利息,每月归还利息高的时候达800万元。
郭某交代,他父亲时任蜀山区财政局领导,因此很多人愿意借钱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