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思玲 张超晖
本报讯 近日,在福州五一路、国货路、东街口、鼓山等地,突然冒出很多“益达”口香糖的摊位,挂出促销广告。昨天,记者在五一路看到一个摊位,喇叭反复播放着促销广告,称买益达口香糖,10元3瓶,8种口味任选。“当然是真的,厂家正在做促销活动,所以才这么便宜。”当问及销售人员该口香糖是否为益达真品时,销售人员这样回答。
记者买了该“益达”口香糖,和在超市购买的进行对比,发现两者外包装十分接近,但除“香港益达口香糖国际集团监制”含“益达”外,瓶身上没有任何与益达有关的标志。
随后记者拨打了“香港益达”木糖醇口香糖瓶身上的全国免费热线,客服人员告诉记者,这个产品的相关批号、生产许可证等信息都可以查到。当问及该产品是否就是真正的益达口香糖时,客服人员表示,“口香糖是香港益达集团监制的,但制造商是厦门唐仁食品有限公司。”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虽然厦门唐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口香糖由香港益达口香糖国际集团监制,但香港益达集团在香港注册,而益达商标在内地已被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注册使用,其他公司不能使用益达商标,厦门唐仁食品有限公司在宣传中突出“益达”标志来吸引消费者眼球是虚假宣传,涉嫌侵犯益达商标,属于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