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黄青付 林颖慧
本报讯 21岁的四川男子但某,年纪轻轻已经两度因盗窃而锒铛入狱,出狱后竟不思悔改,在莆田打工期间,再次干起盗窃的“老本行”。他入室盗窃3次,只盗得7元人民币,但还是因涉嫌盗窃罪被荔城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不务正业以盗窃为生
出生于1991年的但某读完小学后就开始混社会。他从老家四川遂宁到莆田打工,平时不务正业,却把盗窃当职业,并因此受过两次刑罚。去年7月刑满释放后,仅5个月,他又开始实施盗窃,在2天之内入室3次。
据但某供述,去年11月19日下午2时许,他在网吧上网后,因身上没钱了,就到拱辰街道畅林居委会溪头村一出租房的二楼,用身上的钥匙把一户出租房房门打开。进屋后,他开始东翻西找,在一个包里翻到7元钱。因没找到值钱的东西,他就把这7元钱拿走了。
随后,他又来到同一楼层的另一间出租房,用身上的钥匙打开房门,翻了柜子和抽屉,但一无所获,他只好关门离开。
盗窃多户居民终被发现
次日上午9时许,但某在网吧睡觉起来,身上又没钱,他就来到拱辰街道畅林居委会上林村一出租房又开始盗窃。翻了抽屉和床头,只在床下发现一包石狮牌的香烟,他就把香烟带走了。当他上了同一栋楼的4楼准备继续打开一家出租房的门时,这回他很不走运,当场被人抓住了,后被送到公安局。
但某说,他盗窃就是因为没钱花,身上携带的钥匙是在路边摊配的,是专门用来入室盗窃的。他身上还带了两把螺丝刀,为的是在入室盗窃时,在钥匙打不开的情况下,就用螺丝刀撬开。
据荔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分析,但某的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罪,而且他多次作案,又是累犯,有逮捕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