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晋 通讯员 颜敏珊
本报讯 林某到山场边从事农活,在烧田埂草时不小心引发山场森林火灾。近日,年近六旬的林某因犯失火罪,被莆田仙游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据悉,2012年7月27日16时许,林某在自家山场边从事农活,清理好田地后便将锄好的杂草和田埂草一起焚烧,因未采取防护措施,傍晚风吹明火发生跑火,蔓延到山顶而引起森林火灾。经鉴定,该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83亩,总计经济损失195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