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陈超
这两天福州气温特别低,要是晚上回家能洗个热水澡,那就别提多舒服了。可前天晚上,当租住福州西洋路西洋小区的小黄拧开喷头时,却被一阵冷水冻得跳了起来,原来是热水器坏了。第二天,小黄叫来维修工修好了热水器,可这200多元的修理费小黄却觉得不应该他来出,“我是租房的,当时房东是连电器一起租给我,这修理费当然得房东出。”
带着维修单据,小黄敲开了房东老王的家门,可说明来意后,老王却拒绝付修理费。“在你手上坏的,凭什么叫我出钱修,我都没碰过啊。”老王说,租房时双方都检查过电器,确实能正常使用。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说,如果电器是租客使用不当损坏了,应由租客承担维修费用,如果是电器自然老化损坏,则由房东承担。而在电器损坏原因较难确定的情况下,卓律师说一般应由房东承担维修费用。(律师说法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