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5版:莆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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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买衣架险当“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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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超市买衣架险当“冤大头”
莆田一市民买了标价59元的衣架,买单却刷出119元;商家称,放错了位置
 

N本报记者 陈小芳

本报讯 近日,莆田市民张先生拨打本报热线968111反映,称自己在某知名超市购买衣架,标签价59元,买单时却刷出119元。超市服务台人员解释称,商品放错了位置,59元的那款已没货。

1月8日晚上9点,住在莆田市区东大路的张先生和朋友一起到胜利路的该超市购物。张先生挑中了一款“美家生活”牌的X型晾衣架。张先生称,标签价59元,该价格区域共放了两个这样的衣架,旁边还有169、299和300多元的价格区。选购其他几样物品后,张先生来到收银台买单,共支付了296元。觉得总价不对,便拿出小票对照。一看晾衣架的价格竟是119元。

超市的工作人员表示,张先生选购的这款衣架实际价格就是119元,可能是放错了位置,随后,拿走了张先生手上的小票,表示愿意将119元退还给张先生。张先生说,要是当时没有查看小票,就要当冤大头。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张先生描述的居家用品区。记者发现,柜架上已没有59元的价格标签了,119元的价格标签显示的打印日期是1月9日。超市工作人员姚女士介绍道,商场面积较大,很多顾客看完商品随手放置,工作人员未及时归位,才造成这样的误会。

莆田市工商局表示,接到过类似的投诉,工商部门一般会责令商店退换,同时根据商店的回应态度采取适当的惩罚措施。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商场购物结束后,要在第一时间对照小票,确认金额无误。市民遇到此种情况,也可第一时间举报,工商部门将会查实超市是否存在价格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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