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张伟 通讯员 周琦 高永秀
本报讯 在服装店偷完iPhone,还敢回店买裙子,结果被逮住。去年11月2日,长乐20岁的女青年邹某,在长乐市区一家服装店里逛。试衣服时发现,更衣室的墙上挂着一件外套,口袋里居然有一部白色的iPhone手机。邹某手头紧,正想要一部好手机,于是拿着手机就走。
没想到,她居然因为惦记着服装店里的一条裙子,又折返回来,被iPhone的主人抓个正着。
近日,长乐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邹某提起公诉。邹某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