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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借用”豪车也是一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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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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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借用”豪车也是一种腐败

朱慧卿/图
 

N望安

今日人物:郭德林

上榜理由:陕西这名县委书记向企业“借用”豪车被曝光后紧急归还

陕西白河县委书记郭德林配备价值105万的豪车,引起广泛关注。新华社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这辆豪车系郭德林半年前从该县一家民营企业借用,媒体报道后,已“紧急归还”。(1月17日新华网)

郭德林开着价值百万的豪车,显然严重违规。充满玄机的是,该豪车是郭德林向一民企“借用”的——既然不是公务用车,使用它,也就不违规了。

在这里,你不得不佩服一些官员的“智慧”,郭德林既尽享百万豪车的派头,又可以规避有关政策规定的约束。然而,所谓的“借用”究竟是怎样的情形呢?从现实逻辑出发,当县委书记开口“借”车时,民企老板即使内心一百个不情愿,可他敢说不么?

还有,既言“借用”,总得还吧,然而郭德林借用豪车已有半年,丝毫没有还的意思,等到新华社记者介入采访之后,才“紧急归还”。这足以证明郭德林的“归还”不过是应付舆论监督的一种策略而已,更足以证明当初的“借用”实则是霸占。

一辆豪车的“借用”与“紧急归还”,让我们看到一些地方的吏治生态:官员滥用权力鱼肉企业,将企业尤其是民企的合法资产视为自家私产,肆意享用。说到底,这也是一种腐败,因为他们倚仗的是其手中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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