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侯希辰 通讯员 张年赞 唐新芳
本报讯 建瓯小伙叶某刚买的新车,因未贴临时号牌,按照新交规相关规定,驾驶证还处在实习期的他,即被扣12分,要吊销驾驶证。
前天上午,建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南街头执勤时看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崭新轿车迎面驶来。面对民警,司机叶某出示了驾驶证以及临时号牌,并表示,其车刚买来一个月,也办理了相关手续,但因为“事情比较多”,没有将临时号牌按规定粘贴在前后挡风玻璃上。
民警指出,公安部123、124号令已经从2013年元月1日起开始实行,叶某未粘贴临时号牌,将被处以罚款20元、驾驶证扣12分的严厉处罚。此外,叶某的驾驶证是2012年7月才取得的,还处在实习期,因此驾驶证也将被吊销,且两个记分周期内不得参加驾驶资格考试,即叶某在未来三年内将无法再次获得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