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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莆田小微企业 实行“首过不罚”
莆田市质监局出台七项服务措施,促企业发展
 

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何文泉

本报讯 引导小微企业按标准规范生产,龙头企业采用国际标准。记者昨日从莆田市质监局获悉,该局日前出台七项服务措施,促企业发展。

据了解,莆田质监局将加快推进“福建省木雕古典家具产品质检中心”建设,力争春节前后通过省级资质认定,今年上半年通过省级验收;该局还将在仙游县榜头镇试点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活动,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将仙游县榜头镇打造成为“全国木雕古典家具知名品牌示范区”。莆田质监部门将以秀屿区、北岸经济开发区为重点,开展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服务试点工作。另外,针对各工业园区产业特点,将帮助工业园区企业夯实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等基础工作;鼓励和引导工业园区龙头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在莆田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大力实施名牌兴园、名牌兴企战略。

莆田质监部门将实施成长型小微企业发展助推工程,引导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对新开办的小微企业一般性不合格质量问题,实行“首过不罚”。依托莆田市中小企业标准化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督促、指导小微企业按标准规范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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