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伟强
本报讯 “花钱买高速车票,不走高速就该退钱。”近日,欧先生向本报反映,自己花了33元钱购买从泉州开往莆田的快运汽车票,上车后,司机却以汽车无法上高速公路为由,全程走国道。欧先生表示,车辆不走高速,应该按照国道票价收费,将差价退还乘客。昨日,莆田新汽车站负责人表示,由于欧先生未提供该班次的车牌号,调查难度较大,建议乘客向泉州汽车站投诉。
欧先生介绍,1月18日下午,他在泉州汽车站(原新站)售票大厅购买由泉州开往莆田的高速快运车票,票价为33元。当天下午5点半从泉州出发,该车车次为泉9221。司机没上高速,一路沿着国道开往莆田。司机称该车不能上高速公路。当天,自己着急回家没来得及记下车牌号码。
莆田汽车站负责人郑先生介绍,从欧先生提供的车票可以判断,该客运车辆属泉州汽车站。乘客正常要向属地汽车站投诉。若车站不处理,乘客可向驻站运管部门投诉。郑先生表示,由于乘客未提供车牌号,无法判断该车是否是莆田汽车站的经营车辆,调查的难度比较大。昨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泉州汽车站电话,一直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