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汤先增 通讯员 水部综
本报讯 房东出租房子却占着房子不搬走,租客讨要押金还不还。昨日上午10时许,租客郑女士报警求助。
原来,半个月前,郑女士打听到林依姆位于福州六一路某小区的房子要出租,就上门跟还住在租房内的林依姆商谈租房事宜,并按要求交了4000元押金,等待过两天搬入。但过了一周后,林依姆未将房子腾出,还借口要装修房子再外租,郑女士等不及要另行租房,让林依姆退押金,林依姆也同意20日前退还押金,但直至今日仍未还钱。郑女士昨日上午再次上门讨要,林依姆仍借口不还,两人因此发生纠纷,郑女士报警求助。随后,在水部派出所民警协调下,林依姆答应以苹果手机做押,许诺五天内归还4000元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