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杨亚茹 施建华 通讯员 台交巡 瀛洲综
本报讯 21日下午1时许,福州瀛洲派出所民警在老药洲路查获一起毒驾事件。这是1月1日起实施新交规后,台江交巡警大队查获的第三起毒驾。
21日下午1时30分,瀛洲所民警在老药洲路对一辆车牌号为闽ABP727的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眼圈泛红、面容痴呆,而且民警与之交谈时其语言不清、思绪混乱,与吸毒后的表现非常相似。
司法鉴定中心检验结果显示,该驾驶员为吸食冰毒及其衍生物后驾车。原来该驾驶员练某19日那天吸食冰毒后,在家昏睡了两天,前天下午就独自一人驾车出来。
按照新交规第六十七条规定,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注销,3年内不能申请驾驶执照。据悉,自公安部第123号令实施以来,台江交巡警大队不定期进行“酒驾毒驾”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