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6版:莆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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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九华经适房 申购报名开始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在2月28日前完成报名登记并提供相应材料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莆田荔城区正在建设的九华经济适用房项目,预计将在今年底交付使用,届时可提供500套保障房。昨日,记者了解到,申购九华经济适用房报名登记工作已展开,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应在今年2月28日之前完成报名登记并提供相应材料。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购买九华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其一,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具有荔城区城镇户籍满2年以上,并在荔城区生活居住;或在荔城区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户籍在莆田市并生活居住满2年以上。其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上一年度家庭年可支配总收入低于8万元,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据悉,为确保九华经济适用房申购工作的公正性,荔城区监察局和区住建局分别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区监察局:0594-2513599;区住建局:0594-2294046),受理单位和个人对经济适用房申购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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