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涂明 通讯员 林清秀
本报讯 连江县一男子发现妻子经常与前男友等联系并约会,关系暧昧,向法院起诉妻子,认为其未尽到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要与之离婚,并要求妻子返还他在婚前给的彩礼5万余元和金饰。连江县法院一审判准许两人离婚,女方返还彩礼3万元。近日,福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结婚没多久发现妻子“不忠”
连江县的朱力(化名)诉称,2010年,他与黄珍(化名)相识。2011年1月,他给黄珍家彩礼5.3万元、肉面款3300元。同年情人节那天,两人结婚。
婚后不久,他发现妻子“不忠”。经他调查得出的证据表明,自2011年3月2日至2011年9月26日止,妻子与其前男友刘某仅电脑飞信联系就达141次之多,且多次在福州、连江等地约会。此外,黄珍在连江一中学任英语教师,与年段长郑某多次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
朱力认为,黄珍婚后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要求法院判准予两人离婚,返还彩礼,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法院认为过错责任在女方
黄珍辩称,说到过错,男方过错在先。婚后不久,她发现朱力整天沉迷于网游。为了网游,他可以连着几天不回家,很少打电话给她,甚至连她生病也是不闻不问。此外,为了结婚后有个稳定的家,她不惜辞掉福州的工作,回到连江。这是第一次丢掉工作。第二次,因男方的猜疑,逼着她辞掉在中学教书的工作。现在自己没有工作,生活困难,彩礼不予退还。
法院认为,黄珍婚后不久与他人存在暧昧关系。朱力发现后,夫妻关系逐渐恶化,最后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其过错责任主要在于黄珍,准许两人离婚。最后,该院考虑到婚后生活花了一部分彩礼,且黄珍经济不太好,判女方返还彩礼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