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张硕 毛朝青 实习生 黄冬梅
本报讯 “停车位是警方批复给我们的,现在却要收费。”昨日,福州市民房女士拨打本报968111热线反映,店门口停车位已被泊车公司划为收费停车位,但相关部门并未告知。
店家:被重新划拨未接到通知
“我很长时间没来咖啡店了,才知道停车要刷卡。”房女士说,她是二环路长冠城一家咖啡店的负责人,前日下午把车停在店门口,出来后发现车上有一张福州盈富城市泊车公司的缴费告知单。泊车公司工作人员称,要及时补缴停车费,否则将会影响车辆年检。房女士还称,咖啡店工作人员告诉她,这处停车位设置已有一个多月,但相关部门并未告知。
昨日,记者从房女士出示的“证据”中看到,福州警方在2006年已将咖啡店门前的10个停车位批复给店家使用,让消费者停车,但作为公共资源,咖啡店不得向车主收费,如遇政府征迁和道路改造可将停车位收回。
泊车公司:2012年被授管理权
随后,记者联系到福州盈富城市泊车公司,工作人员说,2012年市政府将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权授予该公司,公司在交警部门所施划的公共停车泊位上设置咪表泊位进行管理,长冠城咖啡店门前停车位处在市政公共道路上,房女士反映的停车位咪表就是依此设置的。
律师:为缓解停车紧张部门可重新划拨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佘雷律师说,商家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向道路管理部门申请车位,但是公共道路泊车位是公共资源,如果为缓解停车紧张状况,管理部门可以将其由商家使用纳入到公共资源中。但商家有权要求相关部门对泊车公司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做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