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摩托运炸药一男被判4年
去年3月19日下午,被告人王某均在承包人段某军安排下,用一辆无牌照二轮摩托车,将一编织袋的爆炸原料从永泰一民房运往某工程施工现场,途中被路面巡查民警查获。经检验,送检的材料中检出硝铵炸药的主要成分铵根离子和硝酸根离子,涉案爆炸物具有一定的爆炸能力,属爆炸危险品,净重40.3千克。近日,福州中院维持永泰法院一审判决——王某非法运输爆炸物,被判有期徒刑4年。 (涂明 何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