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柯成武
本报讯 1月20日下午,莆田市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一部车牌号为闽DY7371客运车辆的行李厢时发现了多箱香烟。经莆田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测,确认这些香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假烟,经统计,这些涉案假烟价值达20余万元。
次日下午,高速交警在对一部车牌号为粤B75402的客运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了4箱香烟,价值8万多元。在现场,驾驶员无法提供运输香烟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涉嫌非法运送香烟,民警现已将查获的烟草移交给莆田市烟草专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