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涂明 通讯员 胡东斌 连丽
本报讯 春节将至,不少在外辛苦一年的劳动者都将返乡过年,能否顺利拿到工钱是他们最关心的事。连江一名包工头收到甲方的工程款后逃匿,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付。近日,此人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连江县检察院批捕。
警方查明,2012年5月,犯罪嫌疑人曹某兵和刘某伟合伙承包福建省升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远公司)连江“浦口至晓澳”、“坑园至可门港”两条110kV线路劳务工程,工程劳务费总额为68.9万余元。两人约定由曹某兵具体负责并出资13万元作为工程启动资金,由刘某伟负责叫来施工人员并提供银行卡交付曹某兵使用。随后,曹某兵以每月2800~6000元不等的工资雇请谢某兵等农民工陆续到工地参与施工任务。至2012年9月底,两条110kV线路完成工期建设。曹某兵向工人许诺,他将在一个星期内支付工资。可是,曹某兵在收到升远公司转账来的工程劳务款后没了人影,未兑现付工资的承诺。
2012年10月,受雇于曹某兵和刘某伟的几十名农民工在刘某伟的带领下到连江县劳动局报案称,他们的工资被曹某兵拖欠,且曹某兵现在已经逃匿。连江县劳动局以短信、打电话、发函等形式多次联系曹某兵,但曹某兵不接电话也不到劳动局说明情况。后经劳动部门裁定,甲方升远公司暂先行垫付拖欠33名民工工资33.42万元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