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0版:海峡社会/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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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妻带警方捉奸,检察官称
未捉奸在床 不起诉

 

高雄市宋姓男子趁妻子回娘家,带邱姓女子到住处过夜。宋妻带警方和侦探社人员前往捉奸,拍到丈夫只穿内裤、邱女在浴室上身赤裸的画面,并控告两人通奸。

两人辩称只是讨论装潢,因邱女喝了酒,为了安全才留宿,宋男准备睡客厅。检察官认为,当天并没捉奸在床,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对两人不起诉。   (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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