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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公务员犯小错” 是个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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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宽容公务员犯小错” 是个伪命题

焦海洋/图
 

N望安

“行政风险比廉政风险还大,面对廉政风险,你‘保重’就没事,但行政风险很难规避……一个疏忽,责任就来了。”近日,广东省人大代表、省国土厅厅长陈耀光称要容许一线公务员犯小错,引发热议。(1月29日《现代金报》)

陈厅长说的“小错误”究竟是什么错?对这个关键问题,他语焉不详。那么,我们只好替他分析了。如果公务员哪天上班迟到,或签事务性文件时不小心签错地方,对这样的“小错误”,当然应该宽容。事实上,公众对这种错误也从来都没有紧追不放。

可如果“小错误”事关重大公共财政支出以及公众切身利益,我们难道也要宽容么?比如一些地方热衷政绩工程,主政者一拍脑袋就决定上马,而在巨额财政资金投入后,工程烂尾。对这样的决策失误,如果还宽容,那是对公共利益的犯罪。

还有,一些官员挥霍无度,对民众疾苦却不闻不问,这个时候还大谈“宽容”,无疑是在为无良官员寻找挡箭牌。

公务员手握公权力,自当谨慎施政,这是权责对等原则的应有之义。我们不应该将公务员一些事务性的小错误上纲上线,大加讨伐;同样的,对严重损害公共利益与政府形象的渎职、贪腐行为,也绝不能一笔带过。这样的辩证法,陈厅长想必不会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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