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0版:福州新闻·警法
3上一版  下一版4
 
榕城降PM2.5紧盯“乌贼车”
酒后过把车瘾拘留所里过年
商警反盗联盟线上线下抓贼
刮擦争吵报警一查均是酒驾
想拿回手机iPhone5来换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1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酒后过把车瘾拘留所里过年

 

N本报记者 吴臻

本报讯 昨日凌晨,福州陈先生和朋友喝完酒,还在驾校培训的他,想过下车瘾,就开着朋友的车回家了,结果碰上盖山派出所民警巡查,这下要在拘留所过大年了。

昨日凌晨1时许,民警在仓山浦上大道巡查时,对一辆小车进行例行检查。当车窗打开时,酒味从车内飘出,驾驶员陈先生还无法提供驾驶证,经测试,陈先生的每100ml血液酒精含量为59mg,属于酒后驾驶。

陈先生告诉民警,他正在驾校培训,为了过过车瘾,便向朋友借车。而车主小陈也认为,晚上不会有民警查车,且陈先生的家离酒店近,便将车借给陈先生驾驶。

目前,民警暂扣了车辆,并对陈先生作出罚款2500元、拘留15日的处罚。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