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9版:海峡新闻/今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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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2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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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抢农民工血汗钱已不是道德问题

朱慧卿/图
 

N秦淮川

今日人物:秦某

上榜理由:这名来沪务工者的钱遭路人哄抢

3日下午,安徽来沪务工青年秦某在去银行存款途中,口袋里的17600元不小心滑落被风吹散,一些路人见状哄抢,秦某称被哄抢走13900元。据悉,这是秦某父亲一年存下的钱,准备过年用的。昨日上海警方称,已有9人归还了钱,计6000余元。(2月4日《解放日报》)

农民工挣钱不容易,希望捡钱不还者良心发现,快快还钱。这种呼吁是有必要的。但显然,道德呼吁也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是,有些人确实捡到钱,不知道谁丢的,于是捡了就捡了;另一种情况则是哄抢,属典型的不当得利。简单的呼吁,对前者也许有用,对后者则是无力的。

众所周知,哄抢财物属违法犯罪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哄抢、抢夺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刑法则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可处刑三年。

近年来,哄抢财物事件频频发生。比如去年9月,兰州高速公路一辆大型货车发生侧翻,车上价值30余万元的葡萄遭人哄抢……对于哄抢,一些人认为这只是道德问题,而没有意识到是法律问题。

不能让哄抢者逃脱法律制裁,如此才能遏制这股歪风。具体到秦某被哄抢的13900元,如今只收回6600元,还有7000多元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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