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陈钟兰
业主拒交物业费的事常见,可交物业费被拒,却是罕闻。近日福州台江区利生苑A区的陈先生就碰到了这事,他担心物业会以此拒绝提供服务和承担责任。
陈先生和物业的“恩恩怨怨”还得从半年多前说起。
去年,陈先生把房子租给别人当办公室,7月底租客搬走了,还带走了他的一些家具,等他知道时,租客已经联系不上。陈先生觉得,物业在看到租户搬家具时,未将其拦下,也未通知业主,因此有责任帮其要回家具。可物业拒绝了。一怒之下,陈先生便没再交物业费。
陈先生说,同年12月,他又把房子租出去了。当新租户去交物业费时,物业拒收,并要求陈先生先补齐所欠物业费。陈先生觉得之前的事情还没解决,不能交,可又担心物业会以此为由,拒绝提供服务和承担责任。
物业处杨主任说,房子出租时,陈先生并没在物业处备案,所以很难判断哪些东西是租户的,哪些是业主的,接到陈先生反映时,他们立即协助他报案,并对当天的保安进行了处罚,但陈先生仍不满。杨主任说,因为小区的物业费都是“顺着交”的,陈先生只有先补齐之前所欠的物业费,他们才会再收新租户的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