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吴臻
本报讯 小客车车主潘某受人之托,从闽侯运载一批“黑烟花”到福州,不想途中被民警查获,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这个新年,他必须在拘留所内过了。
2月5日下午3时许,福州三叉街派出所民警在仓山连江南路高湖路口整治交通时,看见一辆客车的后厢位置堆满了红色货箱。当民警打开车厢查看时,发现车内竟然装了12箱烟花,经核查,这批物品属于没有通过烟花专卖机构认证的“黑烟花”。
潘某表示,这批烟花是别人托他从闽侯运往福州的,他表示这是第一次帮人运输烟花,不知道属于危险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