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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黑巴”去厦门中途被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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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2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乘“黑巴”去厦门中途被甩
车牌号为闽AY3443;交通执法部门称,查实后将严惩客车
 

N本报记者 李思玲

本报讯 天津游客赵女士和家人来福建旅游,前日中午1点左右,乘坐停在客运站外的大巴从福州前往厦门。他们中途被要求下车乘坐其他车辆,最后被卸在了厦门高崎火车站附近,到达宾馆时已经是晚上8点多。

赵女士给记者描述了当时的情况。前日中午12点多,他们一行人来到福州火车站,打算买动车票前往厦门,可当天下午的动车票只剩下站票。

“要坐大巴不?去厦门全程高速,2小时40分就能到。”这时,一个妇女上前说,乘坐她的大巴车,送到厦门火车站,一个人100元。于是,赵女士一行人就跟着她前去乘坐大巴。

赵女士说,该车车牌号是闽AY3443,一共载了40多人,中午1点左右出发。大约过了两个半小时,从惠安下了高速,司机让他们乘坐另一辆车牌号为闽CY7578的大巴。一共有17个人下车换乘车辆,其中有孕妇,也有带小孩的。

“这辆车没有走高速,在途中不停拉客。”赵女士说,由于大巴走走停停,从惠安到厦门一共花了三个多小时。

更让赵女士郁闷的是,大巴并没有按照原先说好的将他们送到厦门火车站,而是到高崎火车站后,就让他们下了车。最后,赵女士一行人又乘公交又打车,到达宾馆时已经是晚上8点多。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福州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客车在客运站外拉客、中途让乘客乘坐其他车辆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一旦核实,将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甚至可能被吊销营运执照。

相关负责人说,此次事件十分恶劣,取证需要乘客的配合,希望赵女士以及当时乘坐该车的其他乘客到执法支队投诉,便于执法支队取证处理。

执法支队提醒,站外乘车安全无保障,客车的发车时间随意变更、中途甩客的现象时有发生,乘客应到站内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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