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重庆晚报
本报讯 今年,重庆44岁的桂礼中第一次在大足县新居里过新年,不料,大年初四突然有人找上门,说这套新房是他一年前就已经购买了。对方合同书上,写着自家门牌号。装修花了19万元,新房一下变成别人的,这件事让桂礼中一家的新年过得非常纠结。
“我第一反应是对方搞错了,谁知对方拿出合同,我傻眼了,按照合同这套房子确实应该是他的。”桂礼中说,对方出示的合同上明确写着“D栋1单元4-1”,桂礼中家门牌号确实是4-1。
难道是开发商一房两卖?桂礼中急忙找出合同,一看之下他更加不安,自己的合同上写的是“D栋1单元4-2”!挂着4-2门牌的是桂礼中家对面的清水房,那套房连房门都没有。
难道是自己装错了房子?桂礼中回忆后,发现了其中的问题:自己当初来看房时,还没有门牌号。他告诉记者,既然没有门牌号,售楼处又指错了房子,前后两次带他看的都是现在住的这套,就算自己现在装错了房,责任也在开发商。
开发商则表示,小区同楼层只有两户,并不复杂,工作人员不是傻子,不可能存在指错房的情况,装错房肯定是桂礼中自己的失误。
持有4-1号房合同的业主通知桂礼中,不接受换房等解决方案,一定要住进4-1号房。“我装这套房子花了19万元,4-2还是清水房,如果要我让出这套房,我死都不愿意。”桂礼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