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备受关注的“天津中医一附院医生康红千被砍死案”,有了最新进展。近日,该案在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英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后,王英生表示不服,认为自己案发时患有精神疾病,已委托律师提起上诉。
2012年10月14日,王英生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针灸科,找康红千医生为其针灸治疗。在接受治疗后,王英生认为康红千对其治疗不当,后王英生又至其他医院及诊所治疗,仍感到身体不适,即认为自身病情加重系康红千针灸治疗所致,遂产生杀害康红千进行报复之念。
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书证明,2012年11月29日王英生在实施危害行为时有辨认和控制能力,有完全责任能力。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