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福州新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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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撞的士 还一路狂逃
农民工赶开工冒险坐“黑的”
车牌边加装两灯结果挡车牌被罚
害车主被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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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2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民工赶开工冒险坐“黑的”
福州相关部门提醒:“黑的”无运营资质,安全隐患多,维权也困难;乘客千万不要乘坐“黑的”
 

N本报记者 李思玲

本报讯 随着农民工返城高峰期来临,福州各大客运站“非法营运”回潮,不少乘客挨宰。前日夜里,记者跟随福州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在执法过程中,记者发现,有的乘客不配合执法,导致执法难,并且乘坐“黑的”的乘客多为赶着前往八县开工的农民工。

夜查“黑的”乘客还不大乐意

前日夜里9点左右,市民举报一辆车牌号为闽AMV769的“黑的”从火车站附近开往连江,交通执法人员立即前往三环路登云路口设卡拦截。晚9点10分左右,执法人员截住了这辆小车,车上载有5名乘客。

“我们是朋友,他不收我的钱。”一名前往罗源的女乘客说,她从火车站出来,刚好遇到司机,所以搭他的顺风车。两名和她同行的男乘客都表示,因为司机和女乘客认识,所以就上了车。

最后,在执法人员的协调下,男乘客小刘说,他们3人从四川万源坐火车到福州,当晚8点多到达后,刚出火车站,司机就上前询问去哪儿,说到罗源后支付70元车费即可。他说,他们答应了老板第二天上班,当时已经没有大巴前往罗源,如果在福州留宿一夜,也要不少钱,所以就坐了该车。

“老板等着呢,必须要赶过去。”49岁的邵武居民老李也乘坐了该车,前往连江。他告诉记者,这是他首次到连江工作,老板说当天晚上报到,第二天上午开工。他坐大巴到汽车北站后,遇到该司机,觉得45元车费并不贵,所以就上车了。至于乘坐“黑的”是否安全的问题,老李表示并没有考虑。

此外,车上还有另外一名前往马尾的乘客。

最高罚十万开“黑的”代价高

昨日,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说,根据道路运输条例,“黑的”的行为属于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将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该负责人说,支队正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的行动,市民遇到“非法营运”时,应尽量保存证据,并拨打0591-83361836举报。在执法过程中,也希望乘客能够配合取证,否则罚单无法开出。

该负责人提醒,“黑的”没有运营资质,半路甩客现象时有发生,乘客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甚至出现过乘客被抢劫等情况。同时,万一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乘客索赔困难。为了安全着想,乘客千万不要乘坐“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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