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中新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行政主管部门21日通过“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放宽民事保护令有效期限延长,还特地将目睹家庭暴力的儿童少年,即俗称的“目睹儿”纳入保护范围内,希望借此加强家暴防治与扩大保护对象。
只要法院认定身体或精神遭受不法侵害的家庭成员,就可申请民事保护令,但现行法令规定,民事保护令有效期限最长只有1年,且仅能延长1次。“行政院”这次“修法”延长保护令有效期限到最长2年,并放宽民众可多次声请,也赋予法院可依职权核发暂时保护令,并新增抗告中不停止执行保护令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