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赵杨
本报讯 家住福州津泰新村的林女士,春节在老家过年,21日晚才回到了津泰新村,可还没有踏进家门,就看见门上贴着的电费缴纳通知单,说林女士欠费200多元。家里一个多月没有住人了,怎么会有那么高的电费?
电表故障?盗电?林女士想来想去,找不到答案,立即向东街派出所报警。东街派出所的民警到场后,随同林女士检查了家中的电路,没发现异常,就请来电业局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一查才发现,2楼蔡先生家有一条电线接进了林女士的电表,确认了蔡先生盗电。
民警告诉蔡先生,“盗电”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按规定应当受处罚。蔡先生连忙再三向林女士道歉,主动争取林女士的原谅。最后经过民警调解,蔡先生同意补偿林女士600元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