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阙文龙 实习生 赵冰琳
本报讯 福州市政府办公厅昨日下发《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免除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据了解,免费对象共6类,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县(市)区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遗体。各县(市)可结合实际,适当扩大困难对象的范围(含户籍地以外)。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免费对象到辖区内的所有人员。
免除的基本殡葬服务费包含6项: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三天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遗体接运尸袋费、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价值200元的骨灰盒、小型告别厅。
《通知》指出,符合条件的对象,经办人需到死者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办理免费申请手续;在异地死亡并在死亡地火化的,经办人应先付费,后凭有效票据等,到户籍所在地殡仪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