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因为贪杯醉酒驾车,仙游县两名民警“摊上大事了”,他们双双丢了“金饭碗”。
今年刚刚27岁的刘寅生,原系仙游县公安局菜溪派出所科员。仙游县政府发出的“仙政干〔2013〕3号”通知称,刘寅生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12年4月13日被仙游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2012年5月28日经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年40岁的魏金清,原系仙游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科员。仙游县政府发出的“仙政干〔2013〕4号”通知称,魏金清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12年10月10日被城厢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2012年11月22日经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近,仙游县政府出台通知,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以及县公安局意见,经研究决定开除刘寅生、魏金清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