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晋
本报讯“车牌被污泥遮住,是雨天行车导致,被扣分感觉有点冤枉。”昨日下午,莆田市民李先生打进本报968111新闻报料热线向记者反映此事。
据李先生介绍,2月27日下午4时左右,他驾驶农用小货车经过拱辰派出所时,被民警拦下,称车牌被污泥遮挡,要扣12分,并没收驾驶证。李先生称,当时雨天,路面上都是污泥,车牌被污泥遮挡,是因为行驶过程中溅起的污泥所致,不是有意要遮挡车牌。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向荔城警方咨询。荔城公安分局政工科有关人士表示,因下雨天车牌被污损者,属客观原因所致,原则上不处罚。李先生可以到荔城公安分局法制科申请行政复议。另外,雨天行车应及时清洗车牌,尽量保持车牌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