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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3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村医” 考证有了新途径

 

N本报记者 章微

本报讯 近日,省卫生厅印发了《福建省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现行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设临床和中医2个类别,包括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与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一起组织,单独命题,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及程序,按照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规定进行,报名时间与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时间相同。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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