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福州新闻·警法
3上一版  下一版4
 
不满涨挂靠费 教练车堵驾校
上班第二天 偷老板iPhone4S
不满男友老去夜总会 要分手找民警评理
“拿的东西没卖,不算小偷”
游戏账号卖后反悔 准新郎被刑拘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3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州一90后女孩,不满被辞退,伙同“闺蜜”偷老东家;第八次踩点摸底时被抓,她辩称——
“拿的东西没卖,不算小偷”

 

N本报记者 汤先增 通讯员 后洲综

本报讯 21岁女子章某在一家连锁百货上班,被辞退后,她伙同“闺蜜”,对该百货在福州的多家连锁店进行偷盗。对百货第8家连锁店进行偷盗时,几番都没有得手,两人心有不甘,昨天便佯装去应聘,结果被后洲派出所民警逮了个正着。“都是好强心在作怪,不然也不会被抓住”,章某对自己落网还表示“遗憾”。

章某曾在台江中亭街一百货上班,后因表现不好被辞退,于是怀恨在心。章某熟知自己工作的那家百货的安防管理程序,知道安防漏洞,就叫来“闺蜜”林某带着“专用工具”,先后到该百货在福州的7家连锁店疯狂盗窃,盗得衣服、皮鞋、化妆品等各类物品共一百余件。偷来的东西,喜欢的就自用,其余物品分送给各自的好友。

两个月后,她们的“好运”到头了。当她们到该百货在宝龙城市广场的连锁店试图偷窃时,却怎么也找不到下手的机会。随后,章某心生一计——去这家店应聘,查探安防程序,为偷盗创造条件。

2月27日,两女子就相约来到宝龙这家连锁店应聘当服务员。在面试过程中,章某还声称自己有在该百货工作的经验,曾经还是“优秀员工”。宝龙连锁店的负责人向百货总店工作人员核实时,得到了一个信息,来应聘的这两名女子正是他们要找的两个窃贼。原来她们在百货其他7家连锁店盗窃时都被监控录了下来。

警察审查过程中,两女子还辩称,自己拿的物品没有拿去变卖换钱,只是自用或送人,不能算是“小偷”。目前,女子章某和林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