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涂明
本报讯 任某是福州马尾区一公司的老总,因亲叔叔一直催他还钱,竟恼羞成怒,花30万雇杀手杀了叔叔。近日,福建省高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任某的上诉,维持福州市中院原判,判任某死刑。
据了解,2010年4月,任某的叔叔向任某索要厂房租金30万元,任某因公司资金无法周转,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付钱,但叔叔一直催逼,并威胁不给钱将收回厂房。恼羞成怒下,任某找到与自己要好的一名女子,花30万元让她雇杀手杀他叔叔。随后,任某的叔叔被任某约出,被提前埋伏的两名杀手乱刀捅死。
福州市中院一审判任某死刑后,雇凶杀人的任某提出上诉。但福建省高院的法官认为,受害人向任某催债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受害人本身在此案中无任何过错。任某作案情节恶劣、手段残忍,按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除任某被判死刑外,其他几名同案犯分别被判处死缓与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