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王小华 付严
本报讯 “本来想开开心心去韩国旅游,没想到在首尔刚下飞机即被遣返。”日前,福州市民张女士向福州鼓楼12315反映这种倒霉的遭遇。张女士认为是旅行社没有尽到审核的义务导致无法入境。
去年12月上旬,张女士在福州某国际旅行社报名参加韩国游,当时张女士向旅行社提供了相关材料包括回港签证书等,旅行社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并同意她报名参团。12月8日张女士到达韩国首尔时,被告知所持的“香港签证身份书”并非可免签进入韩国的“香港护照”,故无法入境。
旅行社则以合同中有“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的约定主张免责。
鼓楼工商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张女士的“香港签证身份书”为有效签证,因此不适用免责条款。而且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未详尽告知免签事项,存在缔约过失。但张女士事后承认她在厦门机场登机前获知了相关事项,但抱着侥幸心理,也有一定过错。
最终,经工作人员调解,昨日旅行社同意退还张女士未产生的费用3600元,并补偿返程机票费用及精神损失费共48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