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章微
本报讯 近日,省卫生厅印发了《福建省2013—2015年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给城市三级医院支援县级医院、县级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布置任务”。方案要求,省立医院等37家城市三级医院,将对口支援长汀县医院等72家县级医院,向每所受援医院至少选派4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卫技人员。此次选取的72家受援医院,重点向省扶贫开发与水土流失重点县县级医院倾斜。
同时,全省所有县(市、区)级医院,也将开展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每所县级综合医院至少支援2所乡镇卫生院,县级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支援1所乡镇卫生院,向每所乡镇卫生院至少选派2名具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的卫技人员。
我省要求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签订支援协议书,支援周期内,派驻医务人员可定期分批轮换,每批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省财政将按每名派驻人员1万元/年,补助支援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