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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盗团伙主犯一审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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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3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流窜闽浙海域作案多起,潜逃20多年后在广西落网
海盗团伙主犯一审死刑

 

N本报记者 汤先增

本报讯 据宁德中级法院消息,震惊全国的海盗抢劫杀人系列案,潜逃20多年之久的主犯林某和从犯杨某,于3月9日分别被一审判处死刑和有期徒刑12年。

1990年3月至10月间,宁德市多县市警方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家人开船出海作业后,音讯全无,船只也不见踪影。而这些渔民的主要作业范围在浙江温州湾、福建台山等周边海域。警方介入调查发现,其他多个沿海城市也陆续出现这样的警情。于是,闽浙民警开始联手调查此事,经过长期侦查,发现有一伙海盗长期活跃在这些海域作案。

经查,1990年3月至10月,连江某村的林某、杨某分别伙同王恩、林某清、陈某等30余人(均已判决),每逢海上作业旺季时,就租船出海,打劫过往船只,然后将被劫船只上的船员抛入大海,洗劫船上财物后将渔船炸沉。

案发后,大部分海盗纷纷落网。主犯林某潜逃在外,直到2011年9月20日在广西被警方抓获;从犯杨某于2011年12月7日在邵武被警方抓获。

近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两罪并罚,判处主犯林某死刑,以抢劫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2年。同时,追缴林某违法所得16700元,返还被害人亲属,林某对被害人49名近亲属的76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追缴杨某违法所得3200元,返还被害人亲属,杨某对被害人10名近亲属的17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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