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廖庆升 毛朝青
买来架子,专门放置快件;安装摄像头,防止拿错快件。原以为做了这么多,业主不会有意见了,可福州鼓楼区杨桥中路星城国际物业处的谢主任没料到,前天,又有业主因快件破损,找物业索赔,“我们只是提供存放场所,而没有代为签收,难道还要我们赔?”谢主任拒绝赔偿。
李小姐就是星城国际小区的业主,前天晚上,她从物业处取回快件后,发现里面的手机屏幕坏了。她立即给快递公司打电话,可快递公司的回复是找物业索赔,因为快递已经由物业代收。于是,觉得在理的李小姐找到物业处。
“这不讲道理。”谢主任说,前几年,物业曾因代签快件而赔了一笔钱,因为有了前车之鉴,从那以后,对于业主的快件,物业处可免费寄放,但不承担保管责任,也不负责物品的安全与完整。谢主任说,因为小区租户多,为避免快件丢失,物业专门花钱买了铁架,并安装了摄像头,“这些都是我们额外的付出”。在谢主任看来,快递物品损害,业主不应该找物业。
闽君律师事务所卓律师解释说,如果物业没有代为签收,只是提供场所免费寄放,就不应该承担物品损坏的责任。“责任在快递公司。”卓律师表示,作为快递公司,有责任把物品亲自交到收货人手上,“业主如果不在家,快递公司有责任进行第二次、第三次投递,物业公司没办法对每件物业都拆开来验收,自然也就没办法保证物业的完整性。不过物业也要小心,一旦帮忙签收,还是要负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