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李太容 付严
本报讯 去年10月,杨小姐和未婚夫到连江城关某婚纱摄影店取婚纱照,简单看了一下,觉得拍摄效果、后期制作及相框质量均不错,就直接将婚纱照相框拿回家。由于当时比较忙,杨小姐只将三幅婚纱照挂在卧室里,其他照片就放在柜子中。今年3月初,杨小姐有空时,将其他几幅婚纱照挂在客厅的墙上,正当挂其中一幅婚纱照时,杨小姐突然发现,照片中爱人的脚一边大,另一边小,相当别扭。于是,杨小姐和爱人一起到婚纱摄影店讨说法,要求婚纱店重新制作照片,但遭到该店拒绝。
婚纱店负责人说,去年10月份杨小姐来领婚纱照时,并未对照片质量提出异议,并签了字。如今过去快5个月才提出异议,认为其要求不合理。
工商人员认为,作为服务方的婚纱店,有义务保证其提供的婚纱照质量,不能以事发时间太久为由推脱。在工商人员的说服教育下,婚纱店同意七日内重新为杨小姐后期制作该幅照片,并赠送相框,对此消费者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