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N07版:文化周刊
3上一版  下一版4
 
春天里,福州本地书
□去处
□讲座
北大路上春台馆——蔷薇的日子
□画展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3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凡俗
北大路上春台馆——蔷薇的日子

 

N老五

二十四番花信风,应着惊蛰节气,一候桃花,二候海棠,三候是蔷薇。今日,开启惊蛰第三候,正是蔷薇的日子。

春日如蔷薇般易逝,更何况这仲春二月。如今的人埋头枯燥的工作与消费,而古时的人,显然比我们更懂得珍惜春光。记录三千年前世事的《周礼》明明写着:“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相奔不禁。”礼法规定了,做长官的,要宣布这整个农历二月都是法定情人节,不可无故禁止单身男女相会,不然的话,要处分的哦!

是因为这样的古礼在前,所以,直至一千年前,福州的春天还存着“开花园”的习俗。《福州府志》这样记录:“宋时,州园在牙门之西,谓之春台馆。岁二月启钥,纵民游赏,常阅一月。”做长官的,一到二月,交钥匙,开花园,所有蔷薇的日子,都来吧!

春台馆的地点,大约在现今福州三中和北大路之间。一千年前的今天、此时,满福州的男女都在这里开情人节派对。仙游的蔡襄都写了:“草软迷行迹,花深隐笑声”,让我们不禁想象,那是怎样的花与怎样的人?

300多年前,做过福建按察使的周亮工如此描述:“闽素足女多簪全枝兰,烟鬟掩映,众蕊争芳。”那时,福州通街是木屐,“得、得”的屐声响起,便有花一般芬芳的女子摇曳而来,真好风情。

她们戴的那些花儿,民国时的福州人记录过,除了各式的兰花,还有“含笑、李花、梨花、杜鹃、海棠、玫瑰、长春、宝相……”过去福州女的妩媚是含蓄的,花径在一寸以上,不戴;桃花夹竹桃这样轻薄妖冶的,不戴。最多,大节日里,戴些“红笑”的花。红是鲜艳,笑是喜庆。

记得那些花儿的,不只福州人,140年前,一位叫约翰·汤姆逊的英国人来到福州,留下城郊福州女的影像,因是黑白照片,他意犹未尽地补充:“……她们橄榄色的脸颊泛着微微的红光,乌黑秀发上插着鲜花和银饰。她们的服装式样简单,干净整洁……从不缠足,不过她们那穿着漂亮绣花鞋的天然小脚也很能吸引人的目光。”——那不过是田间劳作的农妇呀,洋兄弟。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