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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着警服,必须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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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3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女子跳江轻生,水性不好的交警仍跳水救人——
“我穿着警服,必须这么做”

获救女子(前)在回忆跳江之前发生的事时精神有些恍惚
 

本报讯 前天凌晨1点40分,一女子跳入珠江轻生,广州越秀大交警队交警宋炳芬立即跑过去跳入水中抓住女子。随即,宋炳芬的同事扔下两个救生圈,宋炳芬将救生圈套到女子身上,托着女子游到岸边,左手抓住一条垂到江面上的电缆,右手则尽力把女子托出水面。很快,在赶到的民警的帮助下,跳江女子被救上岸。

前日上午,记者在越秀大交警队见到这位39岁的跳江救人英雄。不善言辞的宋炳芬在回顾水中的惊险场面时说:“知道珠江水急,我的水性也不好,但是当时来不及害怕,我穿着警服,必须这么做。换了别的同事,他们也会这么做。”

宋炳芬说,他一直在关注3月1日武警郑益龙救人的事件,自己到了那时刻只有救人的念头,完全忽略自己的安危。而直到前日上午,怕家人担心的他也没将这件事告诉妻子及8岁的女儿。

参与救人的交警温国光告诉记者,从2011年开始,广州交警在进行江边巡逻和夜班执勤的时候,都会在警车上备一个带有绳索的救生圈、一套救生衣和一个药箱,以应对突发情况。  (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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