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马静 付严
本报讯 邮寄奶粉,收到时竟然铁罐都被压扁,快递公司面对投诉称,已经签收不负责赔偿。经调解,快递公司最终赔偿200元。
闽清黄先生的女婿长年在日本经商,近期到山东出差,顺便将国外带回的价值约300元的奶粉,从青岛通过圆通快递公司邮寄到闽清梅城孝敬岳父岳母。然而,3月13日,黄先生收到快递时,发现6罐奶粉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挤压导致变形甚至破裂,只有1罐尚且完好,气愤的黄先生来到闽清圆通快递公司,要求其赔偿250元。双方协商未果,黄先生只好拨打12315求助。
接诉后,工商局工作人员介入调解,快递公司承认黄先生所诉情况属实,但快递公司却以黄先生已签收为由拒绝赔偿。黄先生愤怒地表示,签收时快递公司根本未告知他要当面验收,而且物品确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快递公司应予赔偿。调解员表示,根据《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的规定,“收派人将快递交给收件人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递,快递外包装完好,由收件人签字确认”,而该快递公司的收派员未履行该告知义务,因而应当担责。最终,快递公司同意赔偿黄先生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