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燕燕 林丹 实习生 王路遥 文/图
【市民反映】昨日,王女士拨968111热线反映:在福州鼓楼区湖滨新城10号楼下,开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老板常把租赁的车辆停在消防通道,霸占了原本就不宽敞的小区过道,存在安全隐患。
【马上核实】这家租赁公司开在一楼,紧挨着小区的大门,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赶到时,店铺外的小路两边停着7辆轿车,约7米宽的过道只剩下2米多宽。店铺内一位女子说,店外只有3辆轿车是公司的,其他的是居民乱停放的,这3辆车分为手动挡、自动挡,租金从180元到400元不等,公司已开了很多年,但车辆一般只租给熟客。
小区居民说,这家租赁公司常把轿车停在小区门口的消防通道上,其他居民也跟着把车辆停到路边,堵住了原本就不宽敞的过道,大伙进出很不方便。
【记者连线】记者发现,小区门口贴着醒目的告示——“外来车辆,严禁入内”,但小区门卫说,这家租赁公司的老板是小区的业主,他把车辆停在小区里,工作人员不方便干涉,也没收取管理费。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佘雷说,在小区内的经营性店面,可以开租赁公司,但不应当妨碍其他业主的利益,尤其是不能将车辆停在消防通道,物业公司、业委会应规范管理小区停车问题,否则,居民可报警处理。
小区物业处卓主任说,这家租赁公司的确占用了消防通道,他将尽量协调,要求该公司将车辆停到小区外。
王女士拨968111提供线索,奖励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