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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老字号”认定 三年之后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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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3年3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老字号”认定 三年之后重启

 

N本报记者 王烽

本报讯 三年之后,我省再启“福建老字号”认定。记者昨日从省经贸委获悉,我省今年将组织开展“福建老字号”认定工作,即日起可申报。据悉,2006年至今,省经贸委已在全省开展并认定了三批共53家“福建老字号”,包括了东百、聚春园、片仔癀、春生堂等,其中34家被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在53家“福建老字号”中福州最多,占20家;泉州次多,占11家。

依据规定,福建老字号须满足字号创立已满40年,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中华民族特色与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符合“福建老字号”认定条件的单位,4月10日前要将《福建省老字号申报书》连同其他申报材料,送属地县级经贸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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