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张伟 江方方 实习生 王路遥
本报讯 近日,一条微博引发网友的广泛关注:广州车主王小姐将车停在交警划定的停车位内,却被开了罚单。原因是她的车子停反了。福州街头也随处可见逆向停车的情形,是否也要开罚单?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逆向停车榕城也常见
王小姐在微博上说,她的车在划了黄框的停车位内,却接到交警的罚单。交警给出的理由是,机动车停靠时,要按照“顺行方向”,即车头对着前进方向,而她停反了。
这条微博经过“@央视新闻”等实名认证微博转发后,网友沸腾了。有人表示,在山东潍坊、湖北武汉,都接到过类似罚单。但是,针对“逆向停车”要不要处罚,各地警方却标准不一。
记者昨日走访了福州市区多条道路,发现路边临时停车位内,有很多“车头对车头”的现象,逆向停车随处可见。据记者观察,原因有二。
第一,车位紧缺。有些车主在行驶时,发现路的另一侧有空位,索性直接横穿马路,停进对面的车位,这个时候就会导致逆向停车。
第二,误入单行道。车主逆行进入单行道,却没发现开错车了,而按照正常行驶方向停车。
顺行方向停车已从道交法删除
记者调查发现,所谓的“顺行方向停车”条款确实曾经存在过。在1988年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车辆在停车场以外的其他地点临时停车,必须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右边停留。2003年,《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后,其中没有了“顺行停车”的字眼。
“逆向停车至少说明两个问题”。记者从福州警方了解到,首先,如果能够逆向停车,那么车子进入停车位时,一定是逆行的;其次,当车子开出时,也是逆行的。这对正常行驶的车辆,会构成威胁。不过,通常情况下,民警不会对“逆向停车”开单,因为目前交通法规中,未对这一行为做出处罚规定。但是,如果车子开出时,被民警或探头发现逆行,则按“违反禁止标线禁令标志”,罚款150元,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