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徐丰
本报讯 近日,福州的蔡女士在马尾区某通讯商店内,购买了一部价格560元的手机,仅使用5天后,手机就出现自动关机等故障。蔡女士要求退货,却被商家拒绝。商家称,当初蔡女士购买手机时,他们已经声明“只换不退”,所以只能修理或更换。蔡女士觉得很不合理,就向12315投诉。
马尾区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受理后,立即赶赴现场。经调查了解,工作人员指出,“只换不退”的声明是无效的。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而这家店所出售的这部手机,才5天就出了问题,显然在退赔范围内。最终,在工商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蔡女士得到退款5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