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国内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广西一派出所长涉嫌强奸少女
“白富美”开越野卖凉面
沪废弃深坑将建酒店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13年3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西一派出所长涉嫌强奸少女
检方称证据不足拒批捕;警方表示,如属实,决不袒护
 

N京华 央视

本报讯近日,广西桂林市全州县“13岁女生遭派出所长‘破处’,涉案5人未受惩治”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涉案派出所长吕某在被拘留约一个月后,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桂林警方表示,正继续侦查,如查证属实,决不姑息袒护。

少女连续三天遭强奸

1月20日,全州县一名初一女生在家人陪同下报案,称其于1月17日至19日被诱骗、胁迫,先后被三名男子分别实施强奸。

13岁的文美(化名)回忆,1月17日下午,她在放学途中,被3名女孩子(其中一人是她校友,已辍学)及一名男青年截住,强行带到一家宾馆,软硬兼施让她卖淫。

文美说,为首女子要求她谎报年龄16岁,还说第一个接待的客人就是“公安”。当晚,她被带至一家酒店与一名约30岁的男子发生性关系。1月18日晚,在要挟下,她又遭一男子强迫多次发生性关系;1月19日,她又被一男子强迫发生性关系。之后,她才被送回学校。

涉案所长未被批捕

接到报案后,全州县公安局

立即以强奸案开展侦查,调查取证后,先后对蒋某、吕某等5名涉案人员以涉嫌胁迫卖淫罪、强奸罪依法予以刑拘。其中,吕某为全州县新上任的派出所长。因涉及全州县公安局民警,桂林市公安局指定桂林市雁山公安分局受理该案。2月24日,雁山公安分局以强奸罪提请逮捕5人。雁山区检察院3月1日作出决定: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2名未满16周岁的犯罪嫌疑人不予批捕;吕某涉案证据不足,不予逮捕。

警方称将从严查处

此案在网上率先披露。网民质疑,为何派出所长逍遥法外?

23日,桂林警方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在检察院做出对犯罪嫌疑人吕某不予逮捕的决定后,市公安局已抽调刑侦、法制等部门专家介入此案,继续收集相关证据,进行专案侦查。如查证属实,决不姑息袒护。目前,涉案民警吕某已被停职,等候调查。

文美父亲说,这个案件涉案人员归案的只是部分人员,联系客人的“头目”和外号“鸭婆”的女子并没接受调查。

广西公安厅昨日也召开专门会议,表示将对此案从严查处。

 
下一篇4  
 
   
   
   
关闭